乐余镇双桥村居家养老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余镇双桥村居家养老用房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余镇双桥村居家养老用房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双桥村
2.2建设规模: 装饰面积约280平方米,包含装饰、水电。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Z-LY-GK-2025-GC-0009-1 | 乐余镇双桥村居家养老用房装修工程 | 装饰面积约280平方米,包含装饰、水电 | 41.2 | 60 |
2.4其他: 设计单位张家港元筑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 _月_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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