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项目编号:2025—VGBRIA—F1002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更正内容: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
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梅州某部的委托,对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2025—VGBRIA—F1002
项目编号:0724-2520MZ38287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金额 |
1 | 营房零星项目服务商遴选采购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 | 人民币600,000.00元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人民币600,000.00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次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次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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