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绿筑装饰破字第04-1号
2024年2月6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10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筑装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2月20日作出(2024)苏1091破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由于管理人未接管到绿筑装饰公司的印章、劳动合同、财务账册等任何文件资料及物品,管理人无法确认绿筑装饰公司的职工情况。
管理人前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未发现绿筑装饰公司有结欠职工工资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情况。
综上,管理人初步认定绿筑装饰公司无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予以公示。绿筑装饰公司职工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如异议成立的,管理人将予以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向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绿筑装饰公司职工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告
扬州绿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 系 人:丁宇
电 话:199524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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