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美数智园区共享中心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美数智园区共享中心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青美数智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青美数智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园区为青美数智园区,园区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619号,园区西侧为大皮营引渠 北侧为北凤道西延线 南侧为韵达物流 东侧为廊坊市消防支队。园区占地面积61.8亩,共有各类建筑11栋,总建筑面积80727.52平方米。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青美数智园区西北角1号楼西侧配楼2、3层,合计面积1561.64平米(二层844.93平米,三层716.71平米)。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 月19 日至2024年 4 月30 日,工期43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3至2024-02-2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西昌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持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件)、资质证书原件(或电子件)、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14 09:30 ,地点为 河北坤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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