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内科楼及急诊楼病房改造项目第2标段(内科楼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内科楼及急诊楼病房改造项目第2标段(内科楼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 E35010001028022550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与修改
1.关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的修改与补充:
(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27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总评分低于满文分值60%的,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改为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总评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补充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封面格式的要求:
补充内容: 鉴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系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投标人因软件限制无法进行编辑。因此,对于该投标报价封面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不作为招标文件否决投标的依据。
2.招标范围和内容的变更:
原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对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的内科楼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内容包含病房及其他用房室内装修、医技、电气
、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电梯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变更为: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对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的内科楼进行装修改造。内科楼总建筑面积为:25393.51平方米,本次内科楼装修改造总面积为22122.78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病房及其他用房室内装修、医技用房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电梯安装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本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
(3)本项目业绩要求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指的是上述合同类型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包含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
(4)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如科教文卫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5)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中建筑面积是指单项合同内投标人独自承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面积。
(6)对于上述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第①-②类的业绩,若承包内容不仅仅为装修装饰工程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该业绩中单体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面积,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平台登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应能体现该业绩中装修装饰工程的面积指标,否则其业绩不计。
(7)类似工程业绩应为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计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业绩;
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以证明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否则该业绩不计。
(8)若类似业绩为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未单独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平台登记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纳入总包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的,则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可以是主体总包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该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以下信息:①项目名称: 与提供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文件一致。②中标单位(或备案的施工单位): 需与分包合同中的承包方名称一致。
(9)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中的面积同一
指标特征不一致的,则按以下优先顺序规则认定:①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图④工程造价的结算书⑤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已标明面积指标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明的认定,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标明上述指标的,则按施工合同标明的认定,以此类推)。如按上述规则确定的特征指标与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不一致的,以二者最小值为准。
(10)证明材料要求:类似工程业绩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第2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不低于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请问拥有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否符合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要求,请回答是或否。
答:不符合。根据相关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是不同的资质类别。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也低于一级要求。因此,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问题2.招标文件第60页的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三点3.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请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里面承包范围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的是否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请回答是或否。
答:不符合,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明确限定为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包含装修工程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其合同性质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类型,因此不符合要求。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一部分补充与修改第3点。
问题3.业绩为酒店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内容不含主体工程且是业主直接发包的,使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独立承接的,合同类型为:施工总包,是否符合本项目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的业绩指标要求。
答:不符合,该业绩为装修装饰工程,但其合同类型为施工总包不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一部分补充与修改第3点。
问题4.装修改造类的业绩是否符合业绩要求
答:不符合,类似工程业绩的界定,要求具体合同类型和面积指标。单纯的装修改造类如果合同类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无法明确体现单体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面积,则不符合要求。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一部分补充与修改第3点。
问题5.招标文件要求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我单位是装修改造类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装修改造类不能直接判定是否符合。关键在于该业绩的合同类型、性质、面积指标以及竣工验收信息是否完全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补充与修改第3点的所有细则要求。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一部分补充与修改第3点。
问题6.业绩为主体土建施工,但土建施工包含装修装饰工程工程量且四库一平台网查的到竣工验收栏备注了装修工程的造价和面积,施工面积满足设定的指标,这种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设置的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业绩指标要求,请代理明确符合或不符合。
答:不符合,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明确限定为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若贵司业绩合同类型不满足以上两者,详见本通知的补充与修改第3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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