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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24wl254)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工业厂房承租权公告

· 2024-09-11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工业厂房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24wl254


受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工业厂房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东临相邻工业用地,南至兴和路西至益泰路,北临相邻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15420.73平方米(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空屋移交。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承租期限10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年租金起始价:220万元。

4.租赁用途:禁止经营废气、废物、废水排放及噪音大的项目,禁止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禁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不得租赁。

二、出租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标的看样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3:30—16:00)统一组织看样,联系人: 陆先生,联系电话:18858460656。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五、竞租人报名前资格预审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3.其他有效证件(证明);

资格预审资料提供时间: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00)至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

提交地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陆先生18858460656

4.资格预审是否通过将另行通知。

、竞价保证金:

1.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元) 

2.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租人本人账户以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账户; 

3.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账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801

4.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

1.报名前须携带委托方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至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511室办理相关事宜。

2.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入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 http://nhcq.ninghai.gov.cn:8085/PRESystem/,进入网络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八、竞价方式及时间 

1.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3.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竞租人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咨询电话:0574—65131829 

0574—65131686 

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911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工业厂房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 

受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集体经济工业厂房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1.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桥头胡街道陆家村,东临相邻工业用地,南至兴和路西至益泰路,北临相邻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15420.73平方米(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空屋移交。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承租期限10年,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年租金起始价:220万元

注:①承租款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一次,按上一年承租款基数递增2%。

②本拍租价格是厂房整体拍租的价格,不含竞得人承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4.租赁用途:禁止经营废气、废物、废水排放及噪音大的项目,禁止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禁止一切违法经营活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不得租赁。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6:00

3、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4、网络竞价网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 

5、有意参加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金一次性通过本人账户转账缴入本中心账户。本中心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账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801,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

6、保证金到账后,竞租人可进入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 

7、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8、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9、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则提示报名成功。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竞价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2、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3、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4、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5、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6、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10000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7、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8、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9、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2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2分钟,直到最后2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10、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国有资产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5131686。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1、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三个工作日后(即2024年10月8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不计利息。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另支付2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对房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1、竞得人于2024年10月9日当日16:00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2%的比例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以上价款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宁海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58830000000801

八、租期10年,分10期付款(即:1年1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并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每年承租款必须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承租款,期限在30天以内的,竞得人应向承租方支付承租款金额2‰每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天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组织拍租,竞得人所投入的一切成果均由承租方处置。

九、1、承租方同意给予竞得人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4个月的免租装修期。竞得人无需承担装修免租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装修期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2、竞得人在免租装修期内,未开始装修或停止装修超过十日的,自第十一日起免租装修期终止,租赁期提前开始计算,竞得人应当立即向承租方支付租金。

3、免租装修期未在承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延长,竞得人应当在该期限内完成装修并通过承租方、有关部门机构的验收,达到合法经营的条件。

十、竞得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十一、竞得人在成交后应依法合理利用该厂房,如因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后果由竞得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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